专利服务
  • 专利权利恢复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不可抗拒的事由)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请求恢复权利。

  • 专利申请复审

    专利驳回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请求。启动专利复审程序必须在收到专利驳回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且该程序是对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唯一救济措施。

  •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 ,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 ,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 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 外观设计

    形状 图案 色彩或其结合富有美感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5个工作日内完成撰写。

  • 实用新型

    对产品的形状 构造或者其结合适用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7个工作日完成撰写

  • 专利年费缴纳

    专利权人自专利授权的年度起,到专利保护期届满专利权终止时,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

    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化,或者发明人发生变化时,或者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等发生变化时,依据《专利法》的规定,需要向国家专利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应的手续。